01 简介作为企业架构的知识产权持有
任何重要的国际公司在某些时候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专利/商标/软件许可/品牌应该放在哪里?”答案很少是“与运营部门在同一家公司”。风险太多:运营诉讼可以触及最有价值的资产;单一销售变得困难;区域监管和税收复杂性正在成倍增加。
知识产权控股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实体,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拥有、保护和许可知识产权。它从运营子公司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将这些资金用于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保险,并将税后利润重新分配给母公司或股东。
开曼群岛是知识产权持有的主要司法管辖区之一,其他国家还有爱尔兰、卢森堡、荷兰和新加坡。对于某些场景 - 最好的。对于其他人来说,这远非最佳。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了解 Cayman IP-Holding 何时引起轰动、其结构如何正确,以及自 2019 年经济实质法案推出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
开曼知识产权控股不是“离岸逃税计划”。这是一种用于合法商业目的的制度结构:在经合组织 BEPS 标准的法律框架内进行资产保护、集中管理和优化全球税收风险。
2019年主要变化
直到 2019 年,开曼知识产权控股公司的运营没有实质内容——一个没有办公室、员工和实际活动的实体。随着《经济实质法》的出台,知识产权业务成为实质要求最严格的“相关活动”。如果没有实质内容,该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ES 失败将导致高达 250,000 美元的罚款,并与 UBO 居住国的税务机关自动进行信息交换。
02·法律框架开曼如何监管知识产权业务
开曼群岛没有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典” -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于多项重叠的法案。对于知识产权持有,以下因素很重要:
- 公司法(2023 年修订版) 和 有限责任公司法 (2023) — 拥有知识产权的实体本身的基本公司立法
- 2016 年商标法 — 开曼商标注册(尽管对于大多数知识产权结构而言,在最终客户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注册,而不是在开曼注册,这一点很重要)
- 专利法 — 开曼通过延期接受英国和英国衍生的专利
- 版权所有(开曼群岛)2015 年令 — 将英国版权法适用于开曼
- 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 ——对于知识产权持有来说最重要的。自2019年起,明确了IP业务的实质要求
- 税收优惠法 — 保证豁免实体的税收中性
2.1. ES法案和“IP业务”的定义
根据《经济实质法》,“知识产权业务”被定义为基于利用知识产权资产产生收入的商业活动。包括:
- 向第三方或相关方授予知识产权许可以获得特许权使用费
- 通过出售知识产权获得收入
- 从嵌入式 IP 中产生收入(例如,版税包含在产品价格中的软件产品)
- 向第三方分许可
如果您的开曼实体从知识产权中获得任何收入,则它会开展相关活动,并且必须遵守实质测试。这是绝对的要求。任何“小额被动收入”都不能免除要求。
2.2.高风险IP业务——要求增加
ES法案确定了“高风险知识产权业务”的特殊类别,其实质要求尽可能严格。这适用于知识产权结构:
- 被收购而不是开发开曼内部实体
- 从关联方收到(集团内转让)
- 已授权或已授权给关联方
- IP与其开发分开使用
如果您的结构属于高风险 IP - 物质测试是在假定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您必须积极证明合规性,反之则不然。这意味着确认 DEMPE 功能(开发、增强、维护、保护、开发)的最大文档。
在 ES 法案(2019-2022)的前三年,开曼超过 30% 的知识产权资产被迫重组或完全迁移到其他司法管辖区。这是一次严重的洗牌,但幸存者现在在更强有力的法律基础上运作。
— 摘自开曼金融 2024 年《知识产权结构市场评论》03 DEMPE功能知识产权业务的 5 个实质支柱
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要求从知识产权获得收入的实体履行所谓的 DEMPE 职能——开发、增强、维护、保护、利用。在开曼群岛,这些要求在 ES 法案和税务信息局 (TIA) 的定期指南中得到正式规定。
3.1.开发(IP创造)
开曼实体必须参与知识产权的创建。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研发都应该在岛上进行——这是不现实的。但有关研发方向、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决策必须由开曼董事做出。实际实施:
- 至少1-2名具有相关技术/科学背景的董事
- 在岛屿上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并记录研发议程
- 开曼实体与运营子公司之间的资助协议 - 开曼资助研发,而不仅仅是接收结果
- 风险承受能力:开曼实体承担研发风险(容错),而不是简单地将成功的知识产权货币化
3.2.强化
现有的知识产权必须不断增强——为软件添加功能、扩大专利权利要求、针对新市场进行商标现代化。开曼实体协调这些努力:
- 年度知识产权增强计划及预算分配
- 关于追求哪些改进的战略决策
- 不同运营子公司之间的协调
- 每个增强决策的文档理由
3.3.维护保养
最实用的功能。知识产权需要持续维护:专利和商标的续展费用、变更登记监控、对专利局审查意见的反应。这可以外包给专门的知识产权公司 - 但协调和决策必须是开曼实体:
- IP维护年度预算
- 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选择知识产权律师
- 关于继续或放弃特定知识产权的决定
- 所有维护决策的记录
3.4.保护
知识产权侵权是一个持续的威胁。开曼实体必须积极捍卫其权利:
- 监控侵权:订阅 IP 监控服务、内部团队或签约
- 有关回应的决定:停止函、和解谈判或诉讼
- 关于执法行动管辖权的战略决策
- 诉讼预算资金
- 和解决定和条款
3.5.开发(商业化)
最终的功能是业务本身。 Lic 许可策略、版税率设定、条款谈判、合作伙伴选择。这是开曼实体真正赚钱的地方:
- 全球层面的许可策略
- 版税率分析和基准测试
- 许可协议前的合作伙伴尽职调查
- 主动管理许可组合
- 非绩效被许可人的终止决定
- 所有 5 个 DEMPE 功能均被主动执行
- 至少 2-3 名合格的开曼决策者
- 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并讨论实质性议程
- 所有知识产权决策的综合记录
- 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的资助协议
- 年度知识产权战略计划获董事会批准
- 真实存在的本地办公空间
- 开曼充足的运营支出
04·5个主要用例当开曼知识产权控股比其他选择更有效时
拥有国际客户群的软件和 SaaS 公司
最常见的场景。 SaaS 公司(例如,具有订阅模式的 B2B 平台)在美国(特拉华州)、欧洲(爱尔兰/荷兰)、亚洲(新加坡/印度)拥有运营子公司。源代码、机器学习模型、客户数据基础设施——一切都通过开曼知识产权持有。
每个运营子公司都收取软件使用许可费(通常为收入的 10-15%)。开曼实体收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将其用于研发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向母公司分配。
开曼相对于爱尔兰/荷兰的优势: 没有 12.5%/25% 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公司税,没有复杂的 IP Box 基础设施,简单的管理结构,通过复选框选择(开曼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兼容。
当开曼不适合时: 如果主要客户群在欧盟,并且增值税合规性很重要,并且欧盟的大部分研发优于爱尔兰或荷兰在其 IP Box 制度下持有的知识产权(有效 6-9%)。
全球消费品牌
拥有知名商标的公司(消费品、奢侈品、酒店业)。品牌组合在不同地区拥有授权制造/分销子公司。每个被许可人都需要支付使用费才能使用该品牌。
开曼角色: 集中的品牌所有者、品牌标准的单一来源权威、特许权使用费征收、品牌保护诉讼。在使用国注册的本地商标,但通过开曼实体实益拥有。
特点: 商标保护-主要物质活性。开曼实体必须积极管理品牌:批准/拒绝被许可人营销、执行品牌标准、采取行动打击侵权。这是一种非常合理的物质——大多数品牌公司都是这样运作的。
成本效益: 每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超过 5000 万美元 - 与高税收管辖区相比,开曼群岛可节省大量税收,而实质负担是可控的(每年 150-30 万美元)。
制药和生物技术专利
制药/生物技术公司拥有其主要药物/设备的核心专利。开曼控股拥有专利权,授权给不同国家的制造实体。特许权使用费——通常为净销售额的 5-15%。
困难: 制药专利 - 受到严格监管审查的高价值资产。美国制药公司在转让定价方面已经受到美国国税局的特殊控制。欧盟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法规。策略应格外谨慎。
替代方案: 在制药方面,瑞士(沃州)或新加坡通常比开曼更受青睐 - 更好的监管地位,与终端市场更紧密的联系,更发达的制药法律基础设施。开曼为较小的生物技术公司或二级专利公司工作。
当 Cayman 处于最佳状态时: 单一资产结构(一项专利,退出导向),风险投资支持的生物技术公司计划在 3-5 年内进行并购,来自非美国研发的专利。
媒体、内容、娱乐
媒体公司(制作工作室、音乐唱片公司、游戏公司)拥有重要的版权组合。开曼控股 — 版权所有者,在 不同的 地区许可发行权。
具体优点: 开曼群岛源自英国的版权法是历史悠久的判例法。制作决策在开曼岛协调,即使拍摄/录音发生在其他地方。流媒体平台、广播公司的许可——简单明了。
示例: 制作公司 为了 流媒体平台 经常 结构权利 通过 开曼控股 和 许可回 到 本地制作实体。音乐厂牌 和 国际巡演收入。游戏公司的游戏在全球发行。
特点: 为了 源自美国的内容(好莱坞制作) 经常 首选美国税收结构(LLC 子章 S 和特拉华州 C-corp)。开曼群岛将非美国内容视为全球结构的一部分。
首次公开募股前及并购场景
特别的 用例:IP 分离以干净退出。运营公司及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规划IPO及战略出售。退出独立持有的 IP 转移 — 这允许:
- 如果买家只对 IP、运营感兴趣,则单独出售 IP
- 即使经营业务被剥离,仍继续使用知识产权
- 在转型期间保护知识产权价值免受运营负债的影响
- 通过操作层的交易保留所有权
实用模式: 首次公开募股前公司在交易前 12-24 个月将知识产权转移至开曼控股。建立实质内容、记录公平条款、创建干净的许可关系。按照交易时间,知识产权是明确分离、有价值和可转让的。
税务考虑: 初始转让会引发运营实体所在国的税务事件(视为销售、资本利得)。计划时间和使用适用的豁免至关重要(美国第 351 条,其他司法管辖区有类似规定)。
05 · 创建知识产权控股阶段和截止日期
开曼知识产权控股公司的成立需要 8-16周。主要困难不是实体注册本身(这很快),而是以税收效率构建知识产权转让并建立足够的实质内容。
第一阶段:知识产权审计和评估(第 1-3 周)
在采取任何公司行动之前 - 对现有知识产权组合进行全面分析:
- 所有知识产权清单(专利、商标、版权、软件、商业秘密)
- 验证所有权和所有权链(对于获得的知识产权尤其重要)
- 独立估值IP(DCF、可比交易、市场特许权使用费率)
- 识别转移到开曼但仍保留在运营实体中的知识产权
- 税务分析转移(资本利得、退出税、预扣税)
第 2 阶段:开曼实体形成(第 2-4 周)
- 成立开曼豁免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通常
- 免税证书申请(20-50年政府担保)
- 注册办事处、注册代理设立于板球广场
- 初始任命董事(至少 2-3 名董事,以实现充分治理)
- BO-登记备案
- 银行介绍(开曼国内或国际)
第 3 阶段:物质建立(第 4-12 周)
这是最长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建立真实的实质内容:
- 开曼办公空间租赁(典型知识产权持有通常为 250-500 平方英尺)
- 员工招聘(至少 1-2 名合格人员或与物质提供商商定的共享服务)
- 董事会治理设置:会议日历、决策流程、董事会委员会
- 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设施:备案系统、监控服务、知识产权律师关系
- DEMPE 功能的文档框架
- 与运营子公司的研发资助协议
- 首次董事会会议 和 实质性议程
4. IP 传输(前 8-14)
- 法律文件:转让协议、许可返还协议(如果 运营实体将继续使用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构(美国专利商标局、欧盟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 为了 记录新所有权
- 目前持有的知识产权的司法管辖区的税务申报和付款
- 转让定价文件:独立交易分析、DEMPE 功能评估、特许权使用费率基准
- 公司间许可协议:长期许可 和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地域限制、履约义务
阶段 5. 运营启动(前 12-16 日)
- 向被许可人子公司开具第一张特许权使用费发票
- 年度 ES 申报准备
- 经合组织国别报告一体化(如果 组达到阈值)
- 持续的知识产权管理 人员 决策、更新、监控
- 知识产权审计和评估 完全的
- 开曼实体 挂号的
- 办公空间安排 和 实际存在
- 聘用合格人员并签订合同
- 建立董事会治理框架
- IP 转让 和 适当的文件
- 签署许可协议
- 准备转让定价文件
- 收取的第一笔特许权使用费
- 提交年度 ES 通知
06·结构经济学成本和盈亏平衡
由于物质要求,IP-Holding 需要承担大量持续成本。这解释了为什么经济可行性的最低限度相对较高。
设置成本(第一年)
- 法律准备实体、并购、治理文件:8,000 美元 – 15,000 美元
- 免税证书:2,500 美元 + 政府费用
- 知识产权审计和评估(第三方):15,000 美元 – 50,000 美元
- 转让定价研究:20,000 美元 – 80,000 美元
- IP 转让文件(作业、许可):15,000 美元 – 35,000 美元
- 办公室设置和初始物质建立:25,000 美元 – 50,000 美元
- 知识产权注册机构首次申请(多个司法管辖区):5,000 – 20,000 美元
设置总计: $90 000 — 250 000 取决于投资组合的复杂性和涉及的司法管辖区的数量。
年营业额
- 办公室租金和设施:$24,000 – 60,000
- 人员成本(1-2 名员工或共享服务):80,000 美元 – 200,000 美元
- 董事费用(2-3 名董事):$30,000 – 80,000
- 法定年度保留金:20,000 美元 – 50,000 美元
- 审计(如果结构受监管):$15,000 - 40,000
- IP 维护(续订、注册费):10 000 美元 — 100 000+ 美元(投资组合规模)
- 合规性(ES 备案、BO 更新、FATCA/CRS):5 000 美元 — 15 000 美元
- 转让定价年度更新:$10 000 — 30 000
年营业额: $200 000 — 600 000 / 欧元。实质性的承诺,典型的严肃的知识产权业务。
盈亏平衡分析
开曼知识产权控股在经济上节省的税收超过了结构成本。 基本的 算术:
- 如果 IP 每年产生 500 万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
- 在 国内司法管辖区(例如,德国 30%,美国 21%):税 = 105-150 万美元
- 在 开曼:0% 税
- 每年节省:105-150 万美元
- 年度结构成本:30万美元
- 净收益:每年 75 万至 120 万美元
为了 较小的特许权使用费流(每年 1-200 万美元)、结构经济学 不工作 — 成本吞噬了太多收益。开曼IP-Holding 可行的最低实际值: 每年 3-500 万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以及未来知识产权出售的巨大资本收益潜力。
07 迷你箱SaaS 公司通过 Cayman IP-Holding 构建 1200 万美元的 ARR
B2B SaaS-平台:构建知识产权 通过 开曼控股
数据分析领域的 SaaS 初创公司,团队分布在美国(旧金山)、英国(伦敦)和波兰。项目启动时的 ARR 为 1200 万美元,同比增长 80%,计划在 12 个月内进行 C 轮融资。主要机构投资者(美国)特别要求将知识产权分离作为投资条件。
解决方案:开曼豁免公司作为知识产权控股公司。转让软件代码、机器学习模型、品牌资产、客户数据权利。与 US Inc、UK Ltd 和 Polish sp. 签订许可协议。 z o.o.特许权使用费率为收入的 12%(以行业数据为基准)。位于 Cricket Square 的办公室,配备 1 名全职 CTO 级技术总监(调至开曼),并与物质提供商共享服务。共有 3 名董事: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技术总监、独立董事。
实质建立:每周岛上工程审查、每季度IP战略会议、年度研发预算批准、重大架构变更的决策权。通过与开曼实体的服务协议,研发在美国/波兰/英国继续进行(开曼支付开发费用,拥有成果)。
08 · 开曼 vs 替代知识产权管辖区
| 参数 | 开曼 | 爱尔兰(IP 盒) | 荷兰(创新盒) | 新加坡(IP 开发激励) |
|---|---|---|---|---|
| 有效税率 | 0% | 6.25% | 9% | 5-10% |
| 物质要求 | ES 法案 (DEMPE) | 重要的本地研发 | 重要的本地研发 | 重要的本地研发 |
| BEPS/OECD 合规性 | 是的 | 是的 | 是的 | 是的 |
| 欧盟护照 | 否 | 是的 | 是的 | 否 |
| 设置成本 | 90-25 万美元 | 150-35万美元 | 200-45万美元 | 100-28万美元 |
| 年营业额 | 200-60万美元 | 400-80万美元 | 500-100 万美元 | 300-70万美元 |
| 研发要求 | 合理 | 严格(大量本地研发) | 严格 | 严格 |
| 最好的 为了 | 全球SaaS、品牌控股、退出导向 | 制药、以欧盟为重点的技术 | 欧盟跨国公司 | 专注于亚太地区的技术 |
开曼群岛:在任何单一高税收管辖区之外构建关键研发、以退出为导向的公司、在任何一个国家拥有重要的本地研发的品牌控股。爱尔兰/荷兰拥有大量的欧盟研发和欧盟客户群。新加坡 — 为了 以亚太地区为中心的结构。
许多大型企业都采用混合结构:开曼控股+爱尔兰运营(适用于欧盟护照)+新加坡(适用于亚太地区)。这通过成本重复最大化了所有司法管辖区的优势。
09 · 风险和细微差别设置前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9.1.首次转移触发税务事件
当知识产权从现有运营实体转移到开曼群岛持有时,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会被视为经过深思熟虑的出售。收益应缴税款(FMV 减去税基)。对于具有高 FMV 的有价值的 IP,这可能是一笔巨额的预缴税款。
缓解策略:在知识产权价值相对较低时(早期)选择转让,使用适用的豁免(美国第351条重组),构建合格交易。在进行任何转让之前,税务顾问分析至关重要。
9.2.转让定价审查
运营实体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税务机关严格审查向开曼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风险:
- 特许权使用费过高——下调并补缴税款+罚款
- 物质不足——挑战整个结构
- DEMPE 功能未得到充分证实 - 收入重新定性
缓解措施:全面的转让定价文件(主文件、本地文件、适用的国别报告)、定期更新(每年最低)、知名公司(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德勤)的基准研究、保守的特许权使用费率(公平范围的下限)。
9.3. CFC 规则所在国家 UBO
最终受益所有人 - 高税收管辖区 - CFC 规则(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中国、澳大利亚),开曼实体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归属于 UBO 税务目的 - 取消节税。
实际情况:除非 UBO 能够构建中间实体(例如,马耳他控股 为了 EU UBO),否则开曼 IP-Holding 很少有意义。替代方案 — 爱沙尼亚居留权 为了 UBO(无 CFC 规则,简单的公司结构)。
9.4.欧盟的 DAC6/MDR 报告
欧盟行政合作指令 6 要求报告符合特定特征的跨境税务安排。 Cayman IP-Holding 触发 DAC6 报告:
- 特许权使用费 到 开曼实体(低税管辖区)
- 涉及开曼的往返安排
- 标准化结构多次应用
报告不会自动产生问题,但它会增加可见性并增加审计风险。合规管理必不可少。
9.5。声誉考虑
开曼实体有时会引起公众的负面关注,特别是对于面向消费者的品牌而言。考虑对消费品牌进行开曼知识产权控股可能会影响:
- 如果结构公开(通过 DAC6、各国报告或泄密),公关风险
- 对“离岸”税收结构敏感的市场中的客户认知(欧盟、澳大利亚)
- 银行关系(一些银行不愿意为 Cayman IP-Holdings 提供账户)
缓解措施 - 全面的物质记录、透明的沟通政策、在受到质疑时愿意解释结构原理。
10 常见问题解答关于开曼知识产权控股的最常见问题
开曼控股的最小知识产权业务规模是多少?
实用最低限度——每年 3-500 万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或巨大的资本收益潜力。对于较小的 IP 流来说,90-25 万美元的设置成本和 200-60 万美元的年运营成本是不合理的。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替代方案:爱沙尼亚(针对欧盟最终受益人)、阿联酋(最近引入了公司税),或者干脆将知识产权留在运营实体中,并通过集团结构进行优化,无需单独持有知识产权。
实际需要多少物质?
“合理足够”——但这是主观的。实用基线:至少 1-2 名合格员工或合同人员、实体办公室(250+ 平方英尺)、每年在岛上举行 4 次以上董事会会议、全面记录 DEMPE 职能。对于高风险知识产权业务 - 显着更多(全职研发协调、聘请知识产权律师、主动监控侵权)。物质提供商每年提供 80-15 万美元起的共享服务以及办公空间。
是否可以将IP转移到开曼而不需缴纳美国税?
在大多数情况下 - 不。转让会触发视同出售并征收资本利得税。如果满足某些条件,第 351 条重组可能会推迟(但不是消除)税收。来自美国的出境知识产权转让是国税局专门针对的 - 第 367(d) 条要求即使在转让后也应视作每年向美国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实用规则:尽早转让知识产权(当价值较低时)或接受税收成本。不要试图通过激进的结构来避免——国税局经常挑战并获胜。
当知识产权最终被出售或分配时会发生什么?
开曼实体出售 — 在 UBO 居住国应纳税的资本利得。清算分配作为股息在接收国征税。退出前规划至关重要——有时保留开曼控股的知识产权(继续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是有意义的,有时在退出前清算是有意义的。提前 18-24 个月退出计划,税务顾问参与。
如何安装 公平的特许权使用费率?
经合组织认可的多种方法:(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在行业中寻找类似的第三方许可证; (2) 转售价格法——从最终客户定价向后推算; (3)成本加成法——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加价; (4) 利润分割——知识产权所有者和被许可人之间分享剩余利润。最常见的是 CUP 加利润分割的组合,以及四大公司的基准研究和专门的 TP 数据库(RoyaltyStat、KtMine)。保守范围:软件 8-15%、品牌 3-8%、专利 5-12% — 不针对特定行业。
开曼控股贷款经营子公司?
这会带来额外的实质问题和转让定价的复杂性。开曼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根据 ES 法案“融资业务”(单独的相关活动)单独处理。利息支付由税务机关审查。总体上更干净——保持知识产权控股仅专注于知识产权,并通过单独的专门财务实体处理公司间融资。
该怎么办 IP,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注册(美国专利在 USPTO,欧盟商标在 EUIPO)由开曼实体拥有。国家登记处转让新所有权记录 — 标准 程序。每次提交的费用为 200-2,000 美元,具体取决于司法管辖区。开曼实体所有权全球认可 - 专利/商标局和开曼所有者问题。单一法人实体(开曼控股)在 50 多个司法管辖区拥有自己的投资组合。
11 结论开曼知识产权控股 — 正确的选择
开曼知识产权控股 — 拥有严格的制度结构和重要的知识产权业务。 不是 «税收漏洞» — 商业公司架构、合理的物质要求和合法的税务规划福利。
适合如果:
- 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或者 IP 价值 3-500 万美元+
- 研发分布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没有单一主导)
- 来自低税或非受控外国公司管辖区的最终受益人
- 长期承诺(5年以上)
- 愿意进行实质性投资(每年 30 万美元以上)
- 策略包括潜在的知识产权出售或首次公开募股前规划
- 具有全球、非特定地区足迹的品牌或软件
不适合,如果:
- 每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低于 200 万美元的小型企业
- UBO 位于具有严格 CFC 规则的高税收管辖区
- 在单一高税收管辖区进行重大研发(IP Box 制度在那里更好)
- 具有公关敏感性的面向消费者的品牌
- 制药/生物技术(瑞士或新加坡通常更适合)
- 以欧盟为重点的业务需要欧盟通行证
知识产权结构不是一次性的决定。这是一项长期承诺,包括定期审查、实质维护、转让定价更新。质量咨询从一开始就至关重要。自 2010 年以来,我们已参与为 SaaS 公司(资产管理规模 1200 万至 3 亿美元)、消费品牌、制药初创公司和 IPO 前场景设立了 70 多家开曼 IP-Holdings。律师合伙人将在免费的第一次会议上分析您的具体案件,并提出最佳结构(开曼群岛或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