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在辖区内开展业务

在开曼群岛注册居民公司,用于在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设立要求、公司注册流程及法律支持服务。

对于计划在开曼群岛辖区内开展经营的企业而言——例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场所、雇用员工、持有土地或与本地客户签订合同——设立普通居民公司(ordinary resident company)是合理的选择。该架构并不能替代用于对外经营的传统离岸(offshore)公司,因为其用途恰恰与群岛的本地市场相关。

普通居民公司依据当地法律在开曼群岛注册,须保存现任及前任成员名册,每年向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申报所有者、董事及实缴资本信息,并且可以持有土地。

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该架构的法律特征

在开曼群岛设立居民法律实体适用于在群岛建立商业存在。注册完成后,通常还需取得营业执照(trade licence);若存在外资控制,则须另行取得专门许可。

用于在开曼群岛境内经营的公司

普通居民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与本地市场的联系。此类实体正是为在群岛开展业务而设立的,涵盖贸易、服务、酒店业、租赁、商业地产交易、办公经营、与本地客户合作以及雇用员工等。

在开曼群岛注册普通居民法律实体与获得开展经营的权利是两个不同阶段。公司注册证书仅证明该架构的存在。要实际开展商业经营,通常还需取得贸易及营业执照(trade and business licence)。 

在开曼群岛设立后,普通居民公司可以 在辖区内持有土地。对于具有实体存在的企业而言,这是一项重要优势。该架构可用于涉及办公场所、商铺、酒店物业、租赁资产、建筑施工、物业维护或其他基础设施的项目。

谁可以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

非居民可以参与设立此类架构,但在本地市场经营须适用本地控制制度。因此,在开曼群岛注册普通本地公司之前,须对股东构成和实际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群岛境内的业务而言,开曼人的实益所有权和本地董事的参与至关重要。

非居民可以成为本地架构的成员。但如果业务在群岛境内开展,《本地公司(控制)法》(Local Companies (Control) Act)要求开曼人实益所有权不低于60%。在开曼群岛设立居民公司时,对外资参与的评估不仅限于股份数量,投票权、控制权、董事、成员间协议、融资安排以及实际主导决策的能力均在考量之列。如果公司由开曼人持有并控制的比例不足60%,则须另行取得外资控制许可(foreign control licence)。对董事的要求遵循类似逻辑:General Registry(总注册处)明确,非开曼人士可以担任普通居民公司的董事,但不少于60%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开曼人。

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

对居民架构的要求

在开曼群岛设立面向本地业务的公司,其要求由公司法规则、本地经营条件以及外资控制制度共同构成。 

要求

含义

实际意义

最低资本

资本可低至1美元

金额应根据业务、银行要求及各项费用确定

名称

名称末尾须为Limited或Ltd.

否则本地公司不符合General Registry的规定

注册办事处

位于开曼群岛的地址

成员名册存放于该办事处,各类通知亦在此接收

成员名册

前任及现任成员的信息

可在注册办事处供公众查阅


如何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法律实体注册流程

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法律实体的流程包括以下阶段:

核实该形式的适用性。 

首先确定业务是否将在开曼群岛境内开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场所、持有土地、雇用员工或与本地客户签订合同。如果经营活动面向辖区之外,则需考虑其他公司架构模式。

审查成员及董事构成。 

在准备文件之前,须确认架构是否符合60%开曼人实益所有权及60%本地董事的规则。如有非居民参与,则需为申请外资控制许可准备论证材料。

名称查核与预留。 

通过General Registry或CBP(商业门户)查核名称。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时,名称末尾须注明Limited或Ltd.,且不得与已注册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

编制组织文件。

注册需准备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其中载明公司名称、资本规模、股份发行、管理程序、董事权限、股权转让规则,以及在架构须保持开曼人所有权和控制权时的相关限制。 

提交在开曼群岛注册普通居民公司的申请。 

设立文件包通过General Registry的可用渠道提交给公司注册官;若申请人不经持牌服务商而采用在线提交,则通过CBP提交。 

取得公司注册证书。 

文件受理后将签发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注册证书)。在开曼群岛境内经营的公司,常规注册时间为3–5个工作日,加急服务可在24小时内完成。

编制首套公司文件包。 

居民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后,须编制成员、董事及高管名册,任命决议,股份发行程序,实益所有人信息以及内部治理文件。

申请贸易及营业执照。 

申请通过DCI提交至贸易与营业执照委员会(Trade and Business Licensing Board)。申请材料通常包括注册证书,董事、高管及成员名册,以及不低于60%开曼人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证明。

外资控制情形下取得专门许可。 

如果架构由开曼人持有的比例不足60%,或由非居民控制,则须另行办理外资控制许可。

在开曼群岛完成普通居民公司注册并取得必要的许可文件后,公司即可在本地市场经营。此后须持续维护年度申报、成员名册、董事信息、各项执照、银行资料及实益所有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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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公司的税收

在开曼群岛注册后,普通居民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和财产税等强制性税费。但这并不免除执照相关义务和经营成本。该辖区同样不征收增值税。对于进口商品、采购设备或经营有形资产的公司,则适用进口关税。

在开曼群岛设立居民公司后的义务

在开曼群岛设立后,普通居民公司必须保持公司信息、执照及所有者数据的及时更新,否则可能面临罚款、银行方面的问题或对后续经营的限制。

公司须每年向Registrar of Companies申报成员、董事及实缴资本信息。该申报用以确认公司在注册处的最新状态。在开曼群岛设立后,普通居民法律实体还须将成员名册保存在注册办事处,其中记载现任及前任成员。对于此类架构,该名册必须开放供公众查阅。

所有者构成发生变更时,须向ROC(公司注册官)提交申报。General Registry指出,普通居民实体股东的变更须以文件佐证,包括股份转让表格以及成员的有效政府身份证件。

贸易及营业执照的续期

贸易及营业许可的维护独立于普通居民公司在开曼群岛的公司注册。续期通过DCI及贸易与营业执照委员会办理。如果公司同时持有外资控制许可,该资格在更新营业许可时将被纳入考量。在许可文件展期时,通常会审查当前经营情况、营业地点、所有者、董事、应缴费用,以及继续享有本地经营资格的情况。

实益所有人信息的更新

每当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均须更新实益所有人信息。如果最终所有人、持股比例、投票权或实际影响公司决策的人士发生变更,相关数据必须反映在公司记录中。对于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普通居民公司而言,这关系到注册处登记、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以及外资控制审查。 

结语

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适合在辖区内经营的企业。该公司可以开展本地业务、取得贸易及营业执照、持有土地,并作为本地市场的正式参与者运营。 

我们的团队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普通居民法律实体提供一站式服务。专业人员将分析该法律形式是否适合所选业务模式,审查成员和董事构成,准备设立文件,协助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全程协办贸易及营业执照,并在必要时准备外资控制许可的申请文件。 

能否在开曼群岛注册100%外资持股的普通居民公司?

+

可以。开曼群岛对本地经营活动实行专门的控制制度。实践中,这意味着在开曼群岛注册普通居民法律实体时,本地所有权和本地董事的比例均须不低于60%。如果公司完全由非居民持有,或实际由外国人士管理,则需要单独取得外资控制许可。

在开曼群岛设立面向本地市场的商业实体需要多少最低资本?

+

最低注册资本可以仅为1美元。实践中,其金额应结合公司业务、银行要求、预期开支及政府费用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资本过低可能引起银行和监管机构的额外质询。

在开曼群岛注册标准居民公司后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

需要。注册仅创设法律实体,其本身并不赋予在群岛开展商业经营的权利。在开曼群岛设立普通居民公司时,通常须取得由DCI(商业与投资部)签发的贸易及营业执照。